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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系列 (2) 小腳放大

分類:Being in love

2010/02/07 03:54

 

講到 blind date,不知為何,
我多年來一直有個副業,就是「義大利男人專家」。(可都沒人付我錢。)

只要本國女人去 date 義大利男人,又剛好認識我的話,一受挫就會來請教我。

但是呢,為啥老會大受挫呢???

文化差異或者可說其一,但是根據我的歸納,關鍵在於婦運的失敗

因為,關鍵在於他們是「小腳放大」症候群
也就是說,她們狀似開放,但是,又很保守。

行為上,都跟「開放」國家女性無異,但是,腦袋裡,卻只比媽媽那代進步一點點。
上代人,睡了就得負責,這倒也簡單清楚,更年輕的,你想負責,她也不一定肯。

但是,這個中間的「小腳放大」代(我不知道算不算性別關係「改革開放」的犧牲者),
雖然不再堅持賣處女膜換飯票了,可是還是很堅持於要個「名分」。
(確定是女友啦,確定有在 date 啦,確定是 close relationship等。)

「要名分得保障」我是沒意見,我雖然討厭很多東西,
但是,我還是非常堅持「價值觀市場」要開放要多元。

(我非常非常非常賭爛一句話,叫做「扭曲的價值觀」,真是幹XXXXXXXXXXX!!!)

那問題是,這種「虛」的名分,沒半點實質好處,照我看是更退步

以前要爭名分(結婚),是為了實質「利益」,
離婚時,還可以拿到贍養費。或者,因為有法律保障,所以可以告。
所以這鍋名分,當然是要爭(你要是有辦法沒名分的搶到瞎米好康,是你本事。)

那現在的「關係」(沒有法律擔保),說真的,名分到底能幹嘛??是幹嘛的??

有「名分」,就是確定或保障感情嗎???

有法律去強制管制的結婚關係都沒法保證這件事了,
那明確的「男女朋友」關係,到底又能保證啥?

有「名分」,分手也不一定分得到對方財產,
(本國不知有無同居幾年就視同婚姻的法條???請自己去查。)
就算對方劈腿外遇,你也沒法去告他(她)。
(只有婚姻狀況下,才有「妨礙家庭」這種罪,你她媽的沒婚約,怎麼告啊?)

總之,現在的「名分」,很虛,有跟沒有,到底有啥實質意義??
事實上,照我看,是根本比上代更「虧」

不是我愛講GY話,我們台北市議員林奕華,從來也不被當成瞎米女性主義陣營的吧??

可是她上次被「男友」(不知道算不算)「疑似劈腿」的醜聞給帶衰到,
她講的話,可真是鏗鏘有力,比一大堆手揮女性主義大旗,做瞎米性別研究的女知青都還更像個女性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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